2006年5月12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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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买把手枪 3男子为此入狱
李智勇 汪严兵 侯小强

  因曾被人砍伤,就想买支枪防身,其结果是身陷囹圄。4月29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章峻铭、董磊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三年,以非法携带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张芳宝有期徒刑一年。
  2005年5月,章峻铭因被他人用刀砍伤而住院治疗时萌发买一支枪防身的念头,后委托前来探望的董磊帮助其联系购买一只手枪,被告人董磊当即表示同意。同年6月初,经被告人章峻铭的再次要求,被告人董磊通过电话与安徽省阜阳市一自称姓刘的男子取得联系并基本确定购枪事宜,随后,章峻铭在董磊的陪同下前往阜阳市以3万元人民币购得仿六四式自制手枪一只和子弹九发。后来因该枪存在机械故障,被告人章峻铭又在被告人董磊的陪同下再次前往阜阳市调换了一只同型号的手枪及子弹十发。
  2005年7月6日晚,章峻铭携带上述仿六四式自制手枪(内装子弹),与张芳宝等人到宁国市城区游玩并进入该市“蜀王火锅城”大厅内用餐。餐前,章峻铭因考虑到自己喝酒后携带枪支不安全,遂到卫生间将枪交给张芳宝暂时保管。席间,章峻铭又让张芳宝拿出该手枪并卸下子弹后交给同席的胡大辉玩,而其自己则携带卸下的子弹先到一宾馆休息。餐后,胡大辉来到该宾馆并将手枪交给张芳宝后即离开,张芳宝则将该手枪藏匿于自己的房间内。在胡大辉拿枪在手中玩耍期间,有人发现这一情况后向公安机关举报。次日凌晨,公安机关在该宾馆将上述枪支、弹药查获并当场抓获章峻铭、张芳宝。